先说结论:可以,但不是随便可以
很多人问:我在马来注册了一家SDN BHD,能不能以公司名义申请EP,然后自己来上班?
答案是理论上可以,但JTKSM(人力资源部劳工局)不是傻子,审查比普通雇主申请严得多。
JTKSM关心什么
自雇EP(Self-Sponsored EP)的核心逻辑是:你的公司必须是一家真实运营的企业,而不是为了拿签证临时搭起来的壳。审查员会看:
- 公司是否有实际业务:有没有合同、发票、客户?
- 财务记录:银行流水、审计报告、纳税记录
- 本地员工:马来西亚有明确的本地雇员比例要求,通常要求每聘请一名外籍员工,需配比一定数量的本地员工(具体比例按行业和公司规模有差异,建议直接咨询公司秘书确认最新要求)
- 薪资是否合理:EP申请的薪资门槛,普通职位月薪至少RM5,000,管理层职位要求更高,部分职位要求达到RM10,000以上
常见被拒的情况
- 公司刚注册几个月,账上没有收入记录
- 公司只有你一个人,没有任何本地员工
- 申请的职位头衔和公司实际业务对不上
- 薪资设置明显不合理(比如一家年收入几万令吉的公司给自己开RM15,000月薪)
怎么做才靠谱
如果你认真想走这条路,小向的建议:
- 先把公司做实:有真实客户、真实收入,运营至少6-12个月
- 雇本地员工:哪怕是兼职行政,也要有合法雇佣记录
- 薪资设置合理:参考行业水平,不要太离谱
- 找专业的EP申请顾问:不是秘书公司,是真正做过自雇EP申请的律师或顾问
- 准备好被问补充材料:JTKSM可能要求你提交业务计划书、客户合同等
小向的判断
自雇EP是真实可行的路径,我认识几个做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人走成了。但如果你的公司是空的,或者就是为了拿签证才注册的,大概率会被拒,而且会留下记录,影响后续申请。
做实了再申请,成功率高很多。